- 城市
- 姓名
- 性别
- 执考专业
- 证件编号
- 有效期限

承办申请
一、申办条件
(一)艺术测评承办单位应是当地有影响的文化艺术或教育机构,从事艺术教育、艺术表演、艺术培训、艺术研究等与艺术考级专业相关的业务。
(二)艺术测评承办单位须具有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和其他法人)主体资格,并具有相应的人员、资金、场地和设备等条件:
1.有专人负责艺术测评事务,积极参加艺术测评业务培训;
2.有固定办公场地、通讯工具和相应的电脑等办公设备;
3.有能够满足艺术测评所需求的考试场地和考试设施。
考务管理

为不断提高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艺术考级在社会上的认知度,日益彰显其品牌形象的独特魅力,加强艺术考级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中心设计、制作了艺术考级专用标识,并进行了商标注册。
艺术考级专用标识具有内涵丰富、美观大气、清晰醒目、识别性强等特点,便于参与考级人员进行识别,利于社会各界对艺术考级工作进行监督,已广泛应用于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艺术考级以及注册认证等领域,社会认知度越来越高。
教材大纲
培训认证
展演赛事